如何创新开展信访工作-山东大学纪检监察网
理论探索

如何创新开展信访工作

时间:2013-02-21 09:22:0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江西省信访工作创新的实践探索
  
  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一是拓宽信访方式。运用现代通信、网络技术开辟信访举报新渠道,开通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和纪委书记邮箱,大力推行网络QQ视频接访等新的信访方式,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二是坚持领导接访。要求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不定期到各联系点接访,实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推进干部下访。各地不断健全完善下访工作机制,普遍开展干部集中下访、下乡巡访和领导包案下访、预约下访等形式的下访活动,把大量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完善机制制度,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一是加强信访办理制度建设。制作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流程图,配套制定规范信访举报件处理程序的意见,建立内部案件线索移送、信访案件督查督办等制度,切实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二是建立信访案件联查中心。以县纪委为龙头,县直、乡镇纪委为依托,组建信访举报案件联查中心,集中处理信访举报案件,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建立信访责任追究机制。对集体访、异常访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对一些重要信访和疑难信访,建立严格的“一人一案、一案一组”包案责任制,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设立信访举报协调中心,在社区和农村建立信访接待室,并配备信访信息员。二是推行信访工作办事公开。灵活运用公开栏、信访听证、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公开处理结果等形式,扩大信访举报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监督。三是有效整合人力资源。针对基层人手少的实际,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有效整合乡镇纪委、综治、公安等各部门力量,建立信访接待中心,统一受理、登记和分类处理各类纠纷和信访问题,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解决突出问题,彰显信访工作实效。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排查由于干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引发的联名信、集体访、异常访,进行有效化解。二是对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研究,解决重信重访典型案件。三是查办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着重从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中筛选一定数量的信访举报件,认真组织交办查办,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信访工作创新面临的困境
  
  发展黄金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信访高位运行。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各种矛盾和问题多发、高发,群众信访问题突出,缠访、闹访、群体访时有发生,并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特点。信访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上访问题的类型相对集中,且新老问题交织,特别是敏感时期上访呈现增多趋势。

  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但“信访不信法”等人治思想依然浓厚。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对信访期望值较高,一些即便是典型的涉法涉诉或应经法院判决的问题,也常常谋求上访解决;个别群众“信闹不信理”,追求利益最大化,动辄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向政府施压;个别群众“信上不信下”,片面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单位级别越高,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加之县、乡基层一级也无权无力解决一些带有政策性、根源性的问题,加剧了群众“不相信基层”的信访困境。

  为维护社会稳定,有时不得已采取非常规对策。为维护社会稳定,基层在解决信访事件时,有时不得已选择运用非正常的方式,甚至违反规定满足信访人的非分要求。这些非正常的解决方式方法很快在群众中传播,大量的社会矛盾涌向信访渠道,一些信访方式走向极端,致使信访问题陷入恶性循环。

  信访政策条例约束力有限,难于执行落实。现行信访政策以临时应急措施和短期对策为主,缺乏长远、总体规划和长效机制建设。比如,对于不到规定地点进行非正常上访和以各种利益诱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尚未建立相应的防控和处理机制,对违法信访行为的打击处理缺乏有效办法。

  信访工作创新的对策思考
  
  在信访理念深化上创新。一要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信访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要坚持以举轻若重、积极主动的态度抓信访工作,在没事的时候把没事当有事来对待,在有事的时候把小事当大事、把易事当难事来对待。二要深化“群众信访是对党和政府信任”的认识。将信访当做检验党委和政府工作“成色”的一个标尺,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将人员稳定在当地。三要深化“抓信访也是抓发展”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访工作做好了,才能有更多精力来谋发展、抓发展。

  在信访宣传导向上创新。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的观念。同时,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加大对信访案例正、反两方面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促进信访秩序好转。此外,要引导群众结合实际,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等其他维权方式。

  在信访秩序规范上创新。一方面,要规范信访流程,及时为信访人提供相关信息,保障信访人的知情权,巩固信访成果,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同时,坚持原则,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对应该解决但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及时疏导;对少数群众的不正当、不合理要求,要旗帜鲜明、及时答复。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好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机制,对按规定已终结的事项,信访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上访,否则不予接待、转办和答复。同时,在处理具体问题上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既要积极稳妥地帮助上访群众解决问题,又要避免无原则乱开口子,防止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在信访疑难会诊上创新。一是实行部门联合会诊。要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作用,变信访部门“单打独斗”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职能部门联合会诊,切实解决信访疑难杂症。二是实行听证答询会诊。对有些重大疑难重复访案件,可以举行信访“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和当事人及其亲属参加,由有关部门现场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实行上级权威会诊。建议省一级设立集调查、仲裁等为一体的信访终结工作权威机构,专门负责疑难信访案件的终结确认,切实解决非正常访、重复访等问题。

  在信访回访救助上创新。一是对息访罢诉的信访人员及时回访,注意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提高工作质量,巩固调解成果。二是积极探索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相结合的办法,帮助困难信访群众,使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减少对抗性,增进和谐度。三是建立感化机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筛选确定一批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及需要救助人员,解决一些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让信访人员在人文关怀中息访罢诉。

  在信访工作推进上创新。切实把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至村(社区)和基层组织,坚持下访、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继续抓好信访工作“三项制度”(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制度、信访问题通报和谈话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的落实,对具体信访件要落实到人。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小问题拖大造成矛盾升级、激化的,要启动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胡旭 胡维广 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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