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600余次 疯狂“卖官”近百次-山东大学纪检监察网
警钟长鸣

10年受贿600余次 疯狂“卖官”近百次

时间:2014-09-19 09:39:00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admin 点击:

    案件概要: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晏金星历任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重要岗位,对地方干部选拔任用起着举足轻重作用,但追踪其受贿经历会发现,权力在他手中却成了寻租的资源,只要花钱就给发“官帽子”,而且十分“仗义”,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 

  据检方指控,晏金星在泗县十年间,非法收受各类财物超过500万元,其中非法收受当地47名干部人民币363.4万元、价值人民币5.65万元金条一根,为他们在工作岗位调整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 

  “帽子书记”一手收“票子”一手发“帽子”

  盘点这些钱财,除了十多家单位的贿赂之外,大部分是当地干部所送,其中披着人情往来的灰色礼金收入不菲。有的干部节日送礼少则三四次,多则二十余次,绝大部分干部都有十余次,中秋节、春节、婚丧嫁娶更是送礼高峰。 

  2008年,晏金星母亲去世,收到礼金10多万元。而晏金星本人一次复查身体就收到单笔30万元的“礼金”。泗县原民政局局长张某为了同晏金星搞好关系,在工作和职务调整时获得帮助,于2002年中秋节至2012年春节,以节日看望名义20次送给晏金星共计人民币4.7万元。 

  除了节假日人情往来“搞好关系”,党校学习、外地挂职则成了晏金星敛财又一机会。2003年、2007年,晏金星分别在省委党校和山东学习、挂职,其间当地很多干部专程前往探望“送钱”。仅在山东挂职的短短数月时间,就收到十多名下属所送的近10万元。 

  晏金星有“帽子书记”之称,2002年至2012年,历任县委组织部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利用权力大肆收钱批发“官帽”。 

  “当官就是跑官、买官、卖官、送官、保官,循序渐进。”泗县一位退休干部这样形容晏金星在任时的官场风气。“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很快重用”成了干部提拔的生动写照。行贿“买官”的官员,有的是想进班子,希望他能推荐;有的是想到更有实权的单位担任领导;有的是副职干部想“转正”;有的是想从乡镇长提拔成书记或到县直机关担任领导。尽管请求五花八门,但只要送钱给晏金星,基本都能达成心愿,可谓“有求必应”。 

  “买官卖官”岗位繁多 

  泗县原民政局局长张某原本在泗县山头镇工作,2002年12月,张某到晏金星办公室送钱5000元,提出想调整到中心镇工作。一个月后,张某即被调整到泗县草沟镇担任镇长。 

  2007年11月,张某为调至县局机关任职,又送其人民币1万元。不到一年时间,张某即如愿坐上了县环保局局长的位子。 

  2011年底,张某希望在政府换届时调整职位,再送其1万元。不久,张某被任命为泗县民政局局长。 

  泗县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周某为提任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于2010年3月、4月陪同晏金星到上海、深圳考察期间,分别送其人民币2万元和3万元。一个月之后,周某如愿当选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表示感谢,周某又捧上3万元以示感谢。 

  法院查明,向晏金星行贿的47人包括县直机关的干部,还涉及基层多个乡镇的干部;涉及“买官卖官”岗位的不仅包括“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县政府“两办”主任等要职,还覆盖全县20余个科局和10多个乡镇。 

  一把手成“一霸手” 制度漏洞值得深思

  采访中,一些干部提到,晏金星“卖官”持续10年,却一直没受到监督和查处,甚至一路‘带病提拔’,其中有个人目无法纪突破底线的问题,但暴露出的一把手成“一霸手”、权力失控监督失灵的制度漏洞更值得深思。 

  泗县一位干部私下告诉记者,在晏金星担任书记期间,其“卖官”行为引发诸多不满,却无人敢言。 

  晏金星“卖官”加剧了当地政治生态的恶化。因涉及晏金星贪腐案,泗县先后有40多名干部被免职,其中大部分是乡镇一把手和县直单位一把手。 

  受晏金星的腐败传导作用,在泗县,“事事钱开路”一度成为一种思潮,许多干部解决问题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而是想到给谁送钱,送多少钱才能“拿下”。还有干部坦言,在送钱给晏金星得到提拔重用后,手中的权力大了,就想收回“成本”,甚至产生“利润”,用手中的权力换金钱,导致腐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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