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内设5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综合业务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日常运转和服务保障、重要文稿起草、纪律教育、廉洁文化建设、政策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新闻宣传等工作。
第一、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依规依纪依法对所联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
综合业务室主要负责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件管理、案件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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