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监委设立驻山东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山东大学纪委书记担任国家监委驻山东大学监察专员。国家监委驻山东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统称为“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纪委同级监督职责,代表国家监委履行“上对下”监察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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